关于举办“2010年度连州市文艺作品创作大赛”的
通 知
文联下属各协会:
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清宣联〔2010〕5号-9号文件,为了推动我市的文艺作品创作,为大赛上送更多的精品,取得更好的成绩,连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“2010年度连州市文艺作品创作大赛”。
按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文件精神,大赛分美术、书法、文学、歌曲、摄影创作等门类进行。获奖作品将上送清远市参加“2010年度清远市美术作品创作、书法作品创作、‘热土清远’征文、创作歌曲、摄影作品创作等大赛”。
一、作品内容:歌颂中国共产党,歌颂社会主义新中国,展示清远新市建设时代风采,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。
二、作品形式、作品规格及要求、评奖办法,均参考《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清宣联〔2010〕5号-9号文件》。
三、征稿时间:从即日起至2010年8月20日止。
四、奖项设置:每类分别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各若干名,并发给证书和奖金。
四、作品可由各协会收集后统一送市文联,也可由参赛者直送市文联。
连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10年6月11日









